【原文】
革中绝谓之辨〔1〕,革中辨谓之〔2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绝:断,不连属。《说文》:“~,断丝也。”后通称为断绝,不限于丝。 辨(piàn):皮革中断。郭注:“中断皮也。”
〔2〕(quàn):再从中分割。郭注:“复分半也。”黄侃《音训》:“革折而断之为辨为辟,更折而断之为~。……辨之言判也,辟之言劈也,判、劈义亦同。~之言券,券亦判矣。”一说:卷曲。王引之《述闻》谓“革中辨”之“辨”当为“辟”。“辟与~皆屈也。”又一说:指皮革皱褶。《说文》:“革中辨谓之~。”段注:“按,当云:‘革辨谓之~。’……皮之绉文蹙蹙者曰~。”
【翻译】
将皮革从中间分割称为辨,再将已分割的皮革从中间分割称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