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妻之父为外舅,妻之母为外姑〔1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外舅、外姑:即岳父、岳母。
【按语】
这条“妻之父为外舅,妻之母为外姑”,与下文“妇称夫之父曰舅,称夫之母曰姑”〔4(4026条〕,即男人称岳父为“外舅”、岳母为“外姑”,妇人称公公为“舅”、婆婆为“姑”,均是交表婚制时代的残余。古代行近亲结婚,男子娶舅父的女儿或姑母的女儿为妻,女子亦以舅父的儿子或姑母的儿子为夫,在这种交表婚制下,舅父当然就是公公(舅)或岳父(外舅),姑母是婆婆(姑)或岳母(外姑)了。
【翻译】
妻子的父亲称为外舅,妻子的母亲称为外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