尔雅

《尔雅》是我国第一部按义类编排的综合性辞书,是疏通包括五经在内的上古文献中词语古文的重要工具书。
姑之子为甥,舅之子为甥,妻之晜弟为甥,姊妹之夫为甥。

【原文】

姑之子为甥〔1〕,舅之子为甥,妻之晜弟为甥,姊妹之夫为甥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甥:一般指姊妹的子女。《说文》:“谓我舅者,吾谓之~也。”《诗·大雅·韩奕》:“韩侯取妻,汾王之~,蹶父之子。”郑笺:“姊妹之子为~。”亦指女儿的子女。《诗·齐风·猗嗟》:“终日射侯,不出正兮,展我~兮。”毛传:“外孙曰~。”又古代姑之子、舅之子、妻之兄弟、姊妹之夫相互之间的称呼。郭注:“四人体敌,故更相为~。~犹生也,今人相呼皆依此。”郝疏:“古来有此称,今所不行。”

【按语】

用现代的称呼,“姑之子”“舅之子”叫“表兄弟”,“妻之晜弟”叫“内兄”“内弟”,“姊妹之夫”叫“姊夫”“妹夫”。而在《释亲》里,统统叫“甥”。郭璞注:“四人体敌,故更相为甥。甥犹生也。”“生”即男子。仅此解释,语焉不详。直到现代,才有新解。郭沫若《甲骨文字研究·释祖妣》认为是亚血族群婚制的遗迹。亚血族群婚制亦称“普那路亚婚制”(伴侣婚制),其特点是:“由异姓之兄弟群与姊妹群互为婚姻,即兄弟共多妻,姊妹共多夫。”郭璞注“四人体敌”,“在亚血族群婚制下,实仅一人。盖姑舅乃互为夫妇者,姑舅之子,即妻之昆弟;妻之昆弟,亦即姊妹之夫,故终于一名。”芮逸夫《释甥之称谓》则认为是交表婚制的余韵。称妻之昆弟为甥、称舅之子为甥、称姊妹之夫为甥,“都是在交表婚姻制度下改变的称谓”;而称姑之子为甥,乃“是因心理想法的同异而改变的称谓”,即受到“子从亲称”的影响,即“由己身从父称其姊妹之子而来”的。

【翻译】

姑姑的儿子称为甥,舅舅的儿子称为甥,妻子的兄弟称为甥,姐妹的丈夫称为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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