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〔1〕、郃〔2〕、盍〔3〕、翕〔4〕、仇〔5〕、偶、妃〔6〕、匹〔7〕、会,合也〔8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(ɡě):同“合”。《说文》:“~,合会也。”段注:“今俗云~缝。”徐灏《说文解字注笺》:“合、~古今字。”
〔2〕郃(xiá):对合。郭注:“皆谓对合也。”邢疏:“~者,和合也。”
〔3〕盍(hé):聚合。《易·豫》:“勿疑朋~簪。”王弼注:“勿疑则朋合疾也。~,合也;簪,疾也。”杜甫《杜位宅守岁》:“~簪喧枥马,列炬散林鸦。”仇兆鳌注:“~簪,取朋友聚合之意。”
〔4〕翕(xī):收敛,闭合。《说文》:“~,起也。”段注:“~从合者,鸟将起必敛翼也。”《荀子·议兵》:“代~代张,代存代亡。”杨倞注:“~,敛也。”
〔5〕仇(qiú):伴侣,配偶。《说文》:“~,雠也。”段注:“雠犹应也。《左传》曰:‘嘉偶曰妃,怨偶曰~。’……~为怨匹,亦为嘉偶。”《诗·周南·兔罝》:“赳赳武夫,公侯好~。”孔疏:“毛(传)~皆为匹。”
〔6〕妃:配偶。《说文》:“~,匹也。”段注:“人之配偶亦曰匹。~本上下通称,后人以为贵称耳。”王筠《说文句读》:“~本匹偶之通名。”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~曰后。”
〔7〕匹:配偶。《公羊传·宣公三年》:“自内出者,无~不行。”何休注:“~,合也。无所与会合则不行。”
〔8〕合:《说文》:“~,合口也。”引申为聚合,聚集。《论语·宪问》:“桓公九~诸侯,不以兵车,管仲之力也。”又引申为配偶。《诗·大雅·大明》:“文王初载,天作之~。”毛传:“~,配也。”
【按语】
本条为“二义同条”现象。被训释词中“、郃、盍、翕、会”,都有“聚合”的意思,而“仇、偶、妃、匹”则都有“配偶”的意思。训释词“合”既有“聚合”义,也有“配偶”义,故一起释之。
【翻译】
(会合)、郃(对合)、盍(聚合)、翕(收敛、闭合)、仇(配偶)、偶(配偶)、妃(配偶)、匹(配偶)、会(会合)等词,都有聚合、配偶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