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〔1〕。女子谓晜弟之子为姪〔2〕。谓出之子为离孙〔3〕。谓姪之子为归孙〔4〕。女子子之子为外孙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出:亲属称谓。指外甥。郭注:“《公羊传》曰:‘盖舅~’。”郝疏:“郭引《公羊·襄五年传》,又云:‘盖欲立其~也。’”
〔2〕姪:女子称兄弟的儿子。《仪礼·丧服》:“~者何?谓吾姑者,吾谓之~。”按,“出”与“姪”都是母系氏族社会婚姻形式的遗迹。在母系氏族社会中,由于实行族外婚制,姊妹之子必须离开自己氏族而到外氏族去结婚,故称之为“出”。而在当时,兄弟出嫁到对方氏族结婚后,与对方氏族女子所生的儿子则一定要回嫁到自己的氏族中来,故称“姪”,姪是“至”的意思。(详郭沫若主编《中国通史》第一册第二章第一节。)
〔3〕离孙:出之子既然不生于己族,只以辈分论之,故称“离孙”。
〔4〕归孙:姪从外族嫁回本族,其儿子又生于己族,故称“归孙”。
【翻译】
男子称姐妹的儿子为出。女子称兄弟的儿子为姪。出的儿子称为离孙。姪的儿子称为归孙。女儿的儿子称为外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