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、枿,馀也。

探索"烈"与"枿"的古义:树木砍伐后重生的枝条与残桩,揭示《诗经》中残余之意的文化渊源。

【原文】

烈〔1〕、枿〔2〕,馀也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烈:树木砍伐后重生的枝条。王引之《述闻》:“《大雅·皇矣》篇‘修之平之,其灌其栵。’栵读为~,谓伐木之馀也。”

〔2〕枿(niè):同“蘖”。树木砍伐后留下的桩子。《诗·商颂·长发》:“苞有三蘖。”毛传:“蘖,馀也。”朱熹《集传》:“蘖,谓旁生萌蘖也。”

【翻译】

烈(伐木之馀)、枿(伐木之馀)二词,都有残馀的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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