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烈〔1〕、枿〔2〕,馀也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烈:树木砍伐后重生的枝条。王引之《述闻》:“《大雅·皇矣》篇‘修之平之,其灌其栵。’栵读为~,谓伐木之馀也。”
〔2〕枿(niè):同“蘖”。树木砍伐后留下的桩子。《诗·商颂·长发》:“苞有三蘖。”毛传:“蘖,馀也。”朱熹《集传》:“蘖,谓旁生萌蘖也。”
【翻译】
烈(伐木之馀)、枿(伐木之馀)二词,都有残馀的意思。